誰的理想?甚麼現實?

田北辰先生在8月7日明報刊登的文章〈勿當鴕鳥 正視最低工資引發的外傭問題〉,嘗試回應本人早前對某些反對外傭納入最低工資的輿論的批評(見〈不要製造恐嚇和假對立〉,明報7月31日)。田先生指,「外傭只是長時間候命,並不是不停工作16小時」,而且外傭在港所得薪酬,遠比於家鄉打工豐厚,由此推想外傭在港工作的情況並非那麼不堪。本人不同意這些觀點,而且認為這些論調只是流行偏見的重述,今敬覆如下。

休息時間的虛妄

外傭每天的工作量,不同家庭有不同的情況,視乎有沒有長者、兒童、寵物需要照料,更視乎家庭成員的作息時間及僱主的要求。田先生說外傭每天超長時間的工作裡,「中間都有不少休息時間」,不知是引述了甚麼調查,還是純粹來自主觀印象?過去我們總是以為,家庭主婦每天在家都很空閒,不及男性出外工作辛苦。在這種傳統觀念中,家務勞動都是輕省的、非技術性的、不費時的。很多人都不明白,家務,其實可以永遠都做不完。

再者,即使外傭認為已經做好了家務,是否便真的可以休息呢?外傭往往被期望遵循僱主訂下的時間表工作,這種方式令僱主能控制外傭的時間運用,防止有自由時間的出現。社會人類學家Nicole Constable,這樣轉述某位在港外傭的說話:「她的僱主同意她的工作做得很好,但要求當她做好工作後,應該找更多工作或重覆已做的工作。她的僱主向她說:『我不是請你來坐下甚麼也不做的!』」[1]當然,不是所有僱主都如此苛刻,但這種給予僱主如此大自由度去決定實際工作量的制度,不正是工人被勞役和壓榨之源嗎?

即使再退一步說,在所謂的候命時間裡,外傭是否允許離開住所自由活動?如果允許,這些時間自然可以不計工時;如果不能,這又算是哪門子的休息?在這種「休息」的安排下,外傭又豈有私人生活可言?其實不少職業都需要長時間候命,例如消防員。難道我們又會認為消防員的候命時間其實是休息,所以也可以接受「每天工作16小時,每月工作26天」這樣的對待?

沒有選擇的選擇

其次,外傭家鄉的物價的確往往較香港為低,因此在港屬可恥的工資,在某些亞洲國家仍可以換取相對寬裕的生活。然而,以此理由貶低外傭工資的想法,卻仍是建基在外傭是不會有私人生活的觀念。外傭匯錢回家鄉是她們的自由,但我們不能否認在工作期間她們仍是在香港生活的。除了住宿和基本膳食,她們與大多數香港人一樣,同樣需要娛樂和購物,同樣需要消費。如以現時的外傭工資$3580,除以田先生認可的計算方法(26日x 16小時),那麼外傭的時薪不過只有$8.6!這是香港社會應該接受的工資嗎?當然,這個工資對外傭來說可能仍是「遠比其於家鄉打工來得豐厚」,但一個不是最差的勞工待遇,不等如便是合理的勞工待遇。而且,這種「已經比甚麼甚麼好得多」的說法,其實模糊了一個事實,就是在放任自由的市場經濟政策下,很多勞工根本沒有選擇。

在全球化和新自由主義的夾攻下,亞洲不少國家為了配合國際金融組織的要求,紛紛以出口導向為主要經濟發展模式。然而,這種經濟發展模式卻未有令發展中國家帶來富裕,反而造成就業不足和失業率高企等等問題。正是基於這種政治經濟形勢,菲律賓等國家才會大量輸出勞工到外地。其實,外傭中不乏高中和大學畢業(尤其是菲籍傭工),如果家鄉有足夠的工作機會,又有誰會願意離開家人和朋友,長年在外打工?在香港政府的現行政策下,我們獲益於亞洲其他國家人民的劣勢處境,得以用廉價換取服務,可說已是既得利益者。田先生還要誇誇其談,指外傭已經從香港人處獲益甚多,回鄉後可以大大改善生活質素,不慚愧的嗎?

田先生在文中擺出一個「(盲目)追尋理想」和「顧及現實」的對立,來表述我們之間的分歧,筆者卻相信分歧主要源自我們對現實和理想有不同的理解。我們所理解的現實是:政府拒絕承擔照顧責任、超長工時文化妨害生活、婦女被視為應該主力負責家務、基層婦女要兼顧雙職。這些現實在筆者上一篇文章已經指出,田先生卻完全沒有回應。假如這些現實依然繼續被漠視,那麼田先生提出應該維護的所謂「香港長遠繁榮穩定」,究竟是屬於誰的繁榮誰的理想,不就是清清楚楚了嗎?


[1] Nicole Constable(2002), “Filipina Workers in Hong Kong Homes: Household Rules and Relations”, Global Woman – Nannies, Maids, and Sex Workers in the News EconomyNew York : Henry Holt, 2004), p.122.

不要製造恐嚇和假對立--談反對外傭納入最低工資的輿論

日前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建議將留宿家庭傭工剔除於條例保障範圍。究竟外傭是否應該納入最低工資保障範圍?除了少數報導有引述外傭團體的訴求,媒體上的輿論幾乎是一面倒地反對。確實,將外傭納入最低工資需要考慮很多技術問題,而且要切實改善外傭處境,也必須全面檢討整套外傭政策。可惜在這場大辯論中,討論的焦點卻往往只集中於外傭與中產家庭(以至本地社會)的利益爭奪。這種現象反映了很多值得深入探究的問題。這些問題不只關乎外傭的福祉,也不只關乎外傭僱主的利益,而且關乎香港人對工作的想像,關乎我們對階級、性別、種族的理解。

超長工時勞工受害

在諸種反對聲音中,田北辰的說法可說甚具代表性,明報署名李先知的專欄更兩次引述其話,以說明最低工資包括外傭的不可行:「假如最低工資以每小時24元計算 (這已遠低於工會現時叫價的33元水平),若屆時外傭工時與今天相若 (每天工作16小時,每月工作26天),月薪將達1萬元,試問現時那22萬中產僱主又承受得起嗎?〔……〕如果中產僱主因負擔不起外傭的工資,又會否出現大規模的解僱潮呢?又如果大量的中產在職婦女因而要放棄工作,回去照顧家庭,這個社會成本我們又負擔得起嗎?[i]

在貧富懸殊極為嚴重的香港社會,我們不必懷疑有些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的確需要「每天工作16小時,每月工作26天」,才能養家糊口。惡劣的勞工待遇是現實,難道這便代表我們應該接受這些不合人道的對待?可能有些人希望外傭只是「工人」,全心全意為僱主貢獻一切。但我們不能忘記,在工作以外她們還是一個「人」,除了需要休息以恢復勞動力,她們還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可惜,這種當勞工是機器的工作想像卻是如此普遍,不久前領匯要求保安員及停車場管理員三更轉兩更(即每日12小時工作),正是芸芸實例之一。香港的超高平均工時已是聞名國際,如果我們不打破這種工作想像,繼續受害的不單是外傭,還包括廣大的勞工階層--當然,少數人如田北辰先生自然不在此列。

認清問題不要假對立

其次,中產婦女因為照顧家庭而放棄工作,的確是龐大的社會成本。其實女性因傳統性別分工被排擠出勞動市場,這個問題一直存在,而且從未解決。女性主義向來批評將家務勞動歸入純粹私人範疇的主流觀念,為家務勞動長期受到賤視而且由女性負擔的關鍵原因。家務勞動作為一種再生產勞動,一直對整體社會經濟有重大貢獻。因此,無論從社會公義抑或經濟效益角度,政府都必須承擔社會責任解決問題,例如提供足夠的社區託兒服務、促進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實行全民退休保障等等,而非推卸給個別家庭解決。

外傭制度的出現,不錯釋放了部份本地中產婦女的勞動力,可是這只是將問題轉嫁至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女性,未有從根源上解決問題。何況大量基層家庭的雙職女性一直處於這種困境?近年不斷發生的獨留子女在家事件,已足以說明問題的嚴重性。然而,卻又何時聽過現在擔心中產婦女要放棄工作的人,曾經關心基層女性的處境?由此可見,上述說法不過是模糊了問題源頭,試圖分化外傭和本地婦女。這個情況猶如政府當年以再培訓為名徵收外傭稅,製造外傭與本地勞工的假對立,但事實是本地勞工團體如香港家務助理總工會,始終與外傭團體同一陣線,要求尊重家務勞動,反對減薪剝削。

停止製造恐慌

最後,我們要回到是否真的會出現解僱潮的問題。田北辰認為最低工資包括外傭,外傭工資將會上升至1萬,而且「有人提出若每日工時超出10 小時,超時工作更要以1.5 倍支薪,屆時外傭的月薪更會達到15,000 」。外傭工資的計算方法涉及複雜的技術問題,本文無法深入討論,不過至少我們應該先看看外傭團體的推算。從不多的媒體報導所見,Federation of Asian Domestic Workers’ Unions in Hong Kong 建議的推算工資,以每天八小時計算,扣除食宿開支後約為4000 元,超時則以時薪19.23 元補償[ii];Asia Migrants’ Coordinating Body 建議的推算工資,以每天十小時計算,扣除食宿開支後為4849元,超時工作不設補薪[iii]

姑勿論兩者的計算方法何者較為準確反映現況,其推算工資皆與田北辰的推算相差一大截。將外傭納入最低工資保障,需要計算工作時間和食宿開支,必須從長計議。但是,田北辰誇張失實的的言論,恐怕無助於我們深入討論,只能製造恐慌,令社會大眾看不見外傭的訴求及其合理性。

同是外地勞工,香港政府向來有差別極大的待遇。例如海外和內地的專才,可攜同家屬來港,更只需連續住滿七年便可申請永久性居民身份;外傭則無論在香港工作多久,皆無同樣權利。類似例子數不勝數。從前小學社會教科書總是告訴我們,香港是一個華洋雜處的國際城市。其實香港人口95%以上都是華人,餘下佔最多的便是二十多萬的外傭了,但政府和社會大眾曾經視她們為香港人嗎?我們相信,所有勞工都應該得到合理的休息時間;政府必須為照顧工作承擔社會責任,而非將問題推卸給女性。在此問題上,外傭和本地女性站在同一戰線,沒有利益衝突;希望各方論者不要再製造恐慌,以一視同仁的態度,正視外傭的處境和訴求。只有這樣,香港才能不愧為多元共融的國際城市。


[i] 見明報李先知專欄 2009-04-28的〈最低工資有計時炸彈 自由黨指彈不拆難支持〉及 2009-07-06的〈外傭勢挑戰最低工資政府謀定應變策略〉。

[ii] 〈外傭爭納最低工資 扣食宿費〉,明報,2009-06-27。

[iii] 〈最低工資 外傭開價4849元 數千人勞動節遊行〉,明報,2009-5-2。

天安門母親運動的身份政治

每逢六四,我們總會想起白髮蒼蒼的丁子霖,以及一眾可敬的「天安門母親」。許多年以來,她們一直以和平的方式抗爭,堅持最根本的人道價值,要求最基本的公民權利──公開悼念在六四屠殺中死去的親人,要求與中央就六四事件對話。然而,即使訴求卑微如此,她們仍然面對國家警察無止境的騷擾和監視,甚至拘留和軟禁。

二十年過去,官方以經濟發展之說回應血染的歷史,可是問題解決了嗎?現時內地貧富懸殊加劇,官吏貪污、強行徵收土地、欺壓良民等事件無日無之,足見當年觸發民運的社會矛盾依然懸而未解,而且愈益加深。在這種社會形勢下,以母親作為主體的天安門母親運動有甚麼政治意義,又能開啟甚麼可能性和力量?

理想化的母親形象

「天安門母親」雖然主要由母親組成,但非母親成員也大不乏人。「天安門母親」創始人之一張先玲在訪問中這樣說:「我們當中有很多父親,亦有遺孀與遺夫,但母親及遺孀比較多。父母被打死,孩子來簽名的,還沒有。因為我們的群體以天安門母親命名,於是由母親出面的當然性就較大了。另外,我們的核心成員也是母親,因此外間也覺得母親是比較多的。」[i]此外,在核心成員當中也不全是母親,例如丁子霖的丈夫蔣培坤,不久前才艱難地完成了《天安門母親之路》紀錄片的製作,而且多年來在運動中都有十分重要的參與。從此可見,以母親身份作為運動主體,或許沒經仔細的考慮,但也未必是完全自然的選擇。這種未必刻意為之的運動策略,產生在甚麼文化脈絡?

被問及為何出來抗爭的多是母親而不是父親,張先玲這樣回答:「相對而言,母親跟孩子的感情較深。王楠(按:張先玲的兒子)被打死,當然他的爸爸也很難過,但他有他的工作,於是還繼續上班,我就從那天起沒去上班,沒有興趣再上班工作了,就全力的辦王楠這個事情。[……]父親的感情,跟母親的感情總是有點不一樣的。鄺滌清(按:另一位成員)的情況比較特殊.是位單親爸爸,把孩子從小帶大。」[ii]

父親在維持家庭生計上比較吃重的文化傳統,是否為母親成員較多參與抗爭的原因,大概尚需作更多調查才能下結論,但張女士強調母子間獨特的感情因素,卻可能反映了不少人對「天安門母親」的想像:母子情深,骨肉相連,兩者有莫可名狀的特殊牽繫。由於這種彷彿天經地義的母愛觀念深深為大眾接受,因此用母親身份為兒女追討公道,便比用父親身份,更具道德感召力量。在這種情勢之下,人們對運動主體的想像,便很容易靠向理想化的母親形象,以至諸如自我犧牲、無畏受苦、堅忍、柔弱、偉大等種種關於理想化母親形象的聯想,也會與「天安門母親」成員在抗爭過程中的具體苦難和困阻,互相交集和融合。

換句話說,在上述的情勢之中,當人們想像「天安門母親」的時候,很可能沿襲了理想化的母親形象,鞏固了母親都是默默付出、無私奉獻、自願犧牲而且以兒女為生命重心的傳統想像。可是,我們知道這種理想化的母親形象,卻其實是卡壓了不少女性生命的父權觀念。所謂母子間的獨殊感情殊非天然,而是由文化建構而來,配合種種無私和自我犧牲的想像,合理化了女性必須履行母職的社會規範。母職為傳統性別權力結構的重要一環,可以說,理想化的母親形象其實不斷為不平等的權力結構提供合法性,延續及再生產出母職神話。

這種理想化的母親形象,雖然容易獲得群眾的同情,但運動也可能會被這種想像所框限。假如運動的路線偏離了理想化的母親形象,甚至走到其對立面,例如採取一些較為激烈的語言或直接的行動,便可能會被攻擊為「瘋婦」,最後受制於傳統性別刻板形象而進退維谷。

打破隱喻關係與傳統想像

上述的理想化母親形象,其實不僅指向女性,更常常被借指為孕育我們成長的地方或環境。從家庭到學校、故鄉、國家,理想化母親形象幾乎就是無處不在的隱喻,浮游在語言的每一個角落。尤其在傳統中國文化的觀念之中,「國」就是擴大了的「家」,「忠」就是更高層次的「孝」,國家與人民往往被宣揚為母親與兒子的關係,愛國與愛我們的母親也彷彿成為一塊鏡子的兩面。

在這種國族敘事的建構下,國家與母親漸漸結成牢不可破的隱喻關係。統治者往往擅於操弄母親的形象,以建立政權的合法性。八十年代膾炙人口的愛國歌曲〈祖國,慈祥的母親〉便是典型例子:「誰不愛自己的母親,用那滾燙的赤子心靈。親愛的祖國,慈祥的母親!長江黃河歡騰著深情,我們對您的深情。誰不愛自己的母親,用那閃光的美妙青春。親愛的祖國,慈祥的母親!藍天大海儲滿著忠誠,我們對您的忠誠。」透過疊合母親與國家的形象,將母親形象滑轉到統治者身上,於是被動地遵從命令的忠誠,便偷偷過渡到主動地擁護政權的深情。不過,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民間的異見聲音也不時挪用這種隱喻關係,以此質疑統治者的權威。例如八九民運學生絕食時的著名標語「媽媽我餓但我吃不下」 ,或夏韶聲的〈媽媽我沒有過錯〉,表面上似乎指向異見者的母親,其實更是指向一種高於政權或實際統治階層而且人格化的國族想像共同體,試圖以此向統治權威施壓。

以上兩種隱喻關係的運用,顯示了官方和異見聲音的意義爭奪。 以母親形象號召支持力量的天安門母親運動,在話語層次上無可避免地同樣參與了這一場角力。與前述不同的是,一般異見聲音仍是以子民自居,難以撇除那種向上仰望的姿態,但天安門母親卻是以人民的身份直接搶奪母親的位置。這群以母親形象現身同時聲討--庇佑在「祖國母親」想像下的--統治者的異見聲音,撕裂了祖國與母親的意義扭帶,破壞了官方隱喻系統的穩定性。在母親運動面前,人們發現當下的政權,原來與理想化的母親形象是互相衝突的,「祖國母親」帶來的統治合法性因而通通失效和落空。用梁文道的說法,就是「中共政權在天安門母親面前,格外像為了證明自己正確,而寧願讓所羅門王把孩子撕成兩半的殘暴騙子」[iii]

另一方面,傳統上母親給我們的想像,都是去政治化的,總是局限於私人領域(家庭)之內,絕少參與公共事務。事實上,從不少「天安門母親」成員的自述和訪談[iv]中,我們能發現她們很多人在六四屠殺前,都沒有參與政治運動的傾向。親人被殺害帶來的哀傷和悲憤,可說是她們持之以恆地投入政治抗爭的力量源頭。以母親身份站出來維護公義,不僅扭轉或豐富了母親身份的涵義,而且也有助打破公私領域的區隔,讓我們明白關愛親人與關心政治,殊無二致。

何處不是天安門

近年內地在地方上動輒爆發萬人示威,雖然往往很快被壓下去,但依然一波又一波地出現。維權運動不斷被打壓,也不斷地催生,足見民怨的沸騰和社會的危機,已到了八九年以來的新高峰。加上互聯網技術的發達, 中共要控制全國人民的資訊流通,已經變得愈來愈困難。天安門母親的核心成員大多年已古稀,目前為止已有20位含恨而終,運動正面臨延續的難題。六四十五周年的時候,龍應台寫了一篇文章給丁子霖,題為〈誰,不是天安門母親?〉。其實,不只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是天安門母親,天安門同樣無處不在。文成之時正值劉曉波被中共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罪名正式逮捕,筆者在此祝願天安門母親運及其他維權運動能在中國大陸上遍地開花,將不義的政權和統治者,埋葬在天安門未來的歷史紀念碑之下。

刊於《女流》53期


[i] 《向天安門母親在一起》,進一步,2009,頁77。

[ii] 《向天安門母親在一起》,頁78。

[iii] 梁文道〈母親〉,AM730,29-5-2009。

[iv] 天安門母親群體《廿年生死兩茫茫--「六四」難屬的心路歷程》,天安門母親運動,2009。

婦運與中港民運

今年是五四運動九十周年,內地政權如常借此宣揚愛國情操,將當年學生追求民主與科學的理念及批判傳統的精神棄如敝屣;本地民間團體如支聯會,則主要從五四至六四的時間軸,探尋中港民主運動的歷史脈絡和運動傳統。在兩種詮釋的角力中,五四似乎只是專制政權與人民自主之爭。可是,這種「民主」有甚麼內容?「人民」又是甚麼性別?

我們都知道,五四運動與中國的近代的婦女解放運動有密不可分的淵源,兩者的發展互為交疊。例如《新青年》強烈批判傳統的貞操觀念,胡適仿易卜生作〈終身大事〉,提倡戀愛自由肯定個人解放的追求,魯迅演講〈娜拉走後怎辦〉,討論女子走出家庭獨立生活的可能,也是在這種氣氛下,各地大學才會陸續開放女禁。由此可見,五四運動的啟蒙精神及其對現代性的追求,乃是結合婦女解放並生。然而,今日對五四運動這一段歷史的詮釋,卻為何悄悄隱沒了這些重要內容?

歷史總是經過選擇取捨的敘述,婦女之不見於今日對五四運動的詮釋,當然不是偶然。如果民主僅是針對專制政權的制度改革,卻沒有從日常生活中反省性別的權力操作,那麼這種改變便可能只屬於父權體制內部的自我改良,而其對女性的解放意義也便變得很可疑。唯此之故,我們必須(不合時宜地)不斷追問,婦女的位置哪裡去了?婦運與民運又有甚麼關係?尤其是中國及香港的民主運動長期處於國族想像的框架下,婦女的參與及其產生的意義和影響力,便更須一再被書寫和肯定,以避免在主流歷史敘述中消聲匿跡。

本專題的首篇文章〈五四運動的婦女解放往哪裡去了?〉,便正是嘗試回應上述問題,爬梳五四以來的婦女解放運動,如何在男性的國族解放思潮中掙扎,並其後遭受流化及邊緣化的命運。〈天安門母親運動的身份政治〉則轉入後八九的抗爭運動,討論天安門母親運動的策略及其獨特意義。〈一腔熱血勤珍重--八九民運與婦運二十年回顧〉為婦進今年舉辦的六四座談會的紀錄,順馨和彩雲兩位婦進資深會員都有參與婦支聯以至其他聲援行動,由她們憶述當年的經過,正好填補了六四經驗在這方面的空白。末篇〈本地婦運與民主實踐 〉,則從本地民運的婦女參與說起,討論本地婦運的民主實踐,

書寫歷史,就是對當下的重構。強調女性在中港民主運動的參與和意義,不只是為了要在歷史敘述中佔一席位,也是為了豐富我們對民主的想像,從生活中反省和關心不同弱勢身份在既有權力結構下的處境,提醒我們:開放社會的敵人,可不是只有極權主義。

六四至今已經二十年,事情彷彿已經過去,卻又如遠若近,好像一直在中國大地上不斷發生。此起彼落的維權事件,十五萬人的燭光晚會,網民對過濾軟件的抵抗,足以說明,我們從未離開,而且不斷凝聚。不得人心的政權,還能渡過幾多個九字尾的年份?許多年以後,我們將會在舊書櫃中拾出這期女流,重構當下的故事和記憶,一如我們現在,追述二十年前的歷史。運動不會止息,人民書寫的歷史,也必會見証公義的實現。

女流 53期 專題前言

革命小否想--《革命.女》影後思索

「我追問江導演可有多些『革命事件』提供,心想革命的事業一定峰迴路轉,矚目驚心。但最後都不得要領,也只好硬著頭皮去畫。今天首影,我是頭一次觀看這電影。影片播放後台下有很多意見。有年紀較輕的影友提到,影片跟她缺乏了『感情上的連繫』,即係『Feel 唔到』。我當下心想,江導演沒欺騙我,電影裡頭真的沒有我心目中的革命事件,我對它是不知怎反應。」

--阿高,〈需要備課的觀影經驗〉,2009311

革命總是令人緊張興奮又提心吊膽。它含義豐富、複雜、充滿張力,給予人改變社會的期許,包含勇於開創--同時往往意味失敗--的先鋒性和實驗性。革命,首先就要革新自己的生命。如果說得太輕省,似乎失諸自我要求的力度,如果說得太沉重,又容易顯得留戀革命者的神聖光環,有礙擴大運動基礎。革命,從來都不好說。

作為運動份子紀錄片系列的第三部作品,江瓊珠今次選取了長年活躍於婦運和工運的陳寶瑩為紀錄對象,而且選取了一道意味深長又富挑選性的題目:《革命.女》。寶瑩三十年來的社會運動經驗,絕對足夠支撐一個豐腴的革命女性形象,提供多少耐人尋味的故事。然而,在江瓊珠44分鐘的短片裡,卻沒有出現預期的敘事和形象,甚至扯散了我們對革命的習慣想像。

短片由寶瑩六節生活片段組成,分別是「政府總部抗議」、「清潔工去旅行」、「天星」、「撐扎鐵佬」、「反小圈子選舉」、「區議會選舉」,均為近三年的事件。值得留意的是,短片的鋪排沒有依循順時序的線性敘述,而且在影片的始末和六節片段之間,均以嘹亮的國際歌為引子或總結。影片以慷慨激昂的國際歌作為主旋律,統攝了不同事件,「這是最後的鬥爭」或「internationale,就一定要實現」的革命意志,一直推動著短片的敘事。然而,在六節片段之中,卻有與這種革命意志相應的緊湊的衝突情節和突出的人物描寫。恰恰相反,在影後分享中,不少觀眾都認為紀錄片零碎、紀錄對象在鏡頭面前忽遠忽近、欠缺焦點、未能突出主角的獨特性、沒有塑造出人物的血肉…這些意見都有道理,但我們還要追問的是,由緊張的敘事結構與鬆散的敘事密度所組成的外張內弛的格局,究竟與主題有甚麼呼應關係?

如果再進一步探究,這種敘事手法或許可以被理解為某種對革命想像的回應。與革命主題的傳統表現形式不同,江瓊珠較用心經營的,是寶瑩從旁參與的姿態,以及在運動中的挫折和妥協。現身在鏡頭面前的寶瑩,沒有表現出觀眾預期的激情和憤慨,甚至不曾站在領導位置,大多時間行行企企食飯幾味。在公映後的討論會上,論者周思中指,片中的寶瑩有一種「漂泊」的感覺。筆者不揣冒昧,嘗試補充,紀錄片表述了一種不在其位(out of place)的狀態。從革馬盟被排擠的命運到07年區議會的300票,從走前主流十步的革馬盟到走前主流三步的社民連,導演念茲在茲地渴望說明的,是現實中寶瑩的位置與理想中的革命的距離,而此正與上段所述的敘事手法相應--在國際歌強調鬥爭和決勝的氣氛底下,是種種凝滯、猶豫、失落的情緒。

「說的時候雖然理直氣壯,但在被趕的時候,被孤立的一剎那,任何人的感覺,都一定會不舒服的。」回到革命的主題,江瓊珠似乎志不在表述宏大而壯烈的情懷,而是希望透過很容易被埋藏在底下的掙扎和不舒適,曲折地表現寶瑩長期投身運動的驅動力--那種知其不可而為之的精神。只是,崇高的理念未免太難令人靠近,無論是儒家的盡人事聽天命,抑或是西西弗斯的存在主義式閱讀,都不是容易叫人承當的。相比起來,我還是比較喜歡寶瑩的另一面,帶點幽默又能自我排解的樂觀:「鬼唔想有別墅,咁而家有間茅屋,咪暫時住下先,希望遲下可以變木屋囉。」做得幾多,咪做幾多囉。

婦進 25 周年 三代同行婦進人

如果說香港人的身分在六七十年代才逐漸成形,植根於本土身分認同的婦女運動便要數到八十年代才出現。一九八四年成立的新婦女協進會,見證了本土婦女運動的萌芽和成長,而今快要走過四分之一世紀。有時激昂,有時低首,在風雨飄搖的二十五個寒暑中,婦進小隊已經集齊了呂大樂所指的第二三四代人。不同年代的她們因何投身婦女運動?

她們對婦女運動又有什麼不同的理解?三位老中青婦進會員侃侃而談,且聽她們如何鋪演本土婦運的世代變遷。

小月:結婚只為買居屋

張月鳳是婦進首屆成員,成長於十姊妹兄弟的傳統大家庭。「女性在家中沒有話事權,讀書機會永遠先給兒子,男性不用做家務。」被年輕廿幾年的我稱呼為「小月」的女子補充,當時整個社會氛圍都令人覺得女性地位很低。七八十年代教育開始普及,但女性入讀大專依然不是平常事。「父親無意供我讀書,覺得女兒反正都要嫁人,只有媽媽早晚辛苦做小手作堅持供讀,她不想我跟她走同一條路。」說到觸動處,性格剛強爽直的小月,也不禁眼泛淚光。

小月七十年代尾讀大專,受外國思潮影響—— 「當時會讀什麼呢?」「西蒙波娃,可能現在你們已經覺得out 了。」——加上自身對家庭成長經驗的反思,開始思考如何突破女性的藩籬。「八十年代初有一種很強的氣氛要去改變社會,陳寶瓊、江瓊珠、陳順馨等開始搞讀書組,是婦進團隊的前身,我算是後期才加入的了。」究竟她對所謂女性藩籬有什麼深刻的體會呢?「家姐很慘,很聰明勤力卻沒機會讀書,唯有在毛衫廠工作然後晚晚六點半夜校進修,婚姻也由家庭安排,感情生活一直未如人意。所以我堅持要婚姻自主。」追問之下,才知道小月23 歲便結婚。我很好奇,婚姻和家庭常被視為女性最深重的藩籬,既然想突破怎麼反而跳了進去?「結婚純粹因為要買居屋,想獨立生活嘛,不過我們結婚前已決定不會生育。女性為什麼非得要生育?生育往往嚴重窒礙女性的多元發展,這是我和伴侶討論後的共識。當然每個人都應該可以有自己的選擇。」結婚成為了小月追求獨立自主的策略,生育有這樣的可能嗎?小月對母職的謹慎,彷彿帶點西蒙波娃的影子。

Winnie:不需要「完整家庭」

傳統家庭的女性命運,換了時代同樣有相似的感悟。第四代人馬穎兒(Winnie)接道:「小時候父親是家中的經濟支柱,那時候父親說什麼話,媽媽都不敢說不好。後來我們從內地移居到香港,媽媽開始工作,掌握了經濟能力,終於不用再事事看父親面色。」物質基礎何其重要,但現代娜拉要出走,問題也不僅僅在錢。Winnie 憶述母親曾經幾次帶她出走,但最後還是覺得女兒需要「完整家庭」才會幸福。「其實我真是很想跟媽媽說,我不需要什麼『完整家庭』。」說到接觸婦女運動的因緣,Winnie坦言在紫藤做義工時,姐仔給了自己一個截然不同的世界觀:「從前總以為性工作者一定是被迫下海,沒想到原來有不少人是因為她們喜歡或希望經濟獨立才選擇這個行業。既然如此,為什麼社會不可以尊重她們的選擇呢?」後來參與了婦進的性與人權工作坊,慢慢認識性解放以外的其他婦女議題,尤其到清邁參加國際婦女組織DAWN 的培訓課程後,她投身運動的決心更加堅定了。「當我能夠買機票去其他國家,另一些地方的人卻依然要行割禮,甚至連溫飽也成問題。」來自不同地域的女性主義者,種族階級文化各異,改善婦女處境的心願卻如一。「最後我跟同組的朋友都哭了,大家決心要為婦女運動做些什麼。」

Kendy:搞運動最緊要friend

相對於她們,第三代人嚴潔心(Kendy)更強調自身和友儕的交流多於家庭影響。「成長時較反叛,覺得自己要做一個不似女仔的女仔,後來才知道,那是源於對性別定型的反抗。」Kendy 是1994 年的中大學生會幹事,但更為人熟知的卻是中大女研社成員的身分,她承認大學階段的思考對其後來持續參與婦運有決定性的影響。「那時認識了一班做學生會學生報的女仔,大家覺得要做些性別議題,例如性騷擾。」從生活經驗結合書本理論,一齊搞工作坊自資出版小刊物, 是為校園女性主義團體的先聲。

當年胡紅玉提交《平等機會條例草案》,港英政府斬件式接受,社會開始醞釀要通過《性別歧視條例》,關於性騷擾的討論也多了。在這個社會背景之下,性騷擾成為中大女研社的主打項目。「性騷擾其實是很普遍的經驗,從前不明白有些人為何不會當場反抗,後來大家分享後才知道,不同的家庭成長經驗會極為影響我們有沒有信心處理這些問題。所以我們強調不只要reflect 經驗,還要懂得react。」這些校園性別運動的冒起,恰逢新界土地平等繼承權運動及北京舉辦世界婦女大會,除此以外,Kendy 還特別提到建立關係的重要性:「搞運動最緊要夠friend!除了抽象的理念和原則,還需要有人性化的交流,這樣運動才會容易推展。」她謂傳統學生組織對性別議題不夠敏感,當時大家都享受沒有框框制肘的自由,但也因此沒有考慮組織化和承傳的問題。

婦進未來路:被掩蓋的性別問題

談到組織化和承傳的問題,不禁令人憂慮婦女運動的發展。除了長期受困擾的資源緊絀和人手不足,政治改革方面也寸步難行,同時右翼勢力的反挫卻愈見強橫。 Kendy 同意封閉的政治制度令運動難有重大成果,但形勢分析卻較為樂觀,認為九十年代末婦女團體漸見多元和蓬勃,開拓了很多不同面向的工作,而且預言未來的運動發展形態將會愈趨多元化,傾向小型、機動、自由、零散。「Technology 是很重要的因素,我們常說全球化受通訊科技影響,其實社會運動同樣如是。」這隨即令我想起近月的反宗教霸權遊行,彷彿暗暗呼應,正好為這番說話下了註腳。

當然,這不代表婦女運動形勢大好,只是社會環境不同,組織形態和運動方向也會有相應變化。相對於小月的成長經驗,Kendy 坦言成長中未有遇上嚴重的性別壓迫:「現在的女性如果讀書好,家境又不太差,很可能要到出來工作以後,才能真切感受到性別的限制。」Winnie 補充:「香港女性往往被塑造成好大權力,好高地位,諸如『港女』等論述,其實令我們(包括身邊的女性同學)更難看見性別的問題。」現時年輕女性的教育程度和經濟能力都不比男性低,這固然值得高興,但其實社會資源的優越也同時造成了更多盲點,令傳統婦女議題似有被淹沒的危險,掩蓋了不曾解決的性別矛盾。小月舉例:「現時前線社工雖然在比例上女性佔多,但管理層依然是男性為主;在某些政黨、工會、民間團體之中,大佬文化依然很嚴重,女性的聲音始終沒得到應有的重視。」執筆之際,我只想起訪問中小月提及二十年前的爭取社區託兒服務大行動,以及當年婦進對獨留子女在家相關法例的批評。社區託兒服務二十年來幾無明顯改善,政府到今日依然僅僅視託兒為家庭問題而非社會問題,同時大批小康家庭則將性別分工的重責轉嫁到東南亞更弱勢的婦女。現時社會主流似乎不再視託兒服務為攸關生死的問題,會不會只是因為我們看不到基層婦女的險惡處境,或因為在這個社會能發聲的總是小資產階級的知識分子?

傳統婦女議題難以突圍,而九十年代中漸受關注的性別議題如身體政治、同志權益、性工作權等等,也非女性獨有的問題。那麼千禧年之後,我們是否已再難以女性共同體的壓迫經驗呼召參與者?這也許不能有簡單的答案,Kendy 強調:「女性經驗各不相同,輕易將女性經驗化約等同會很危險,但放棄了這個角度也會令我們看不到很多問題。」問題一日未解決,運動依然會繼續。二十五年過去了,舊人參與不倦,新人加入不輟。「團體存在的意義,就是不斷提醒自己有使命去做一些事,思考一些事,為改變社會作出貢獻,不會白白浪費人生。在未來的歲月,只要精神和體力許可,我依然會為婦女運動出一分力。」小月壯心不減當年,只要新人接好班,婦女運動何愁沒有另一個二十五年?

明報  2009年3月7日

請寬容看待不同家庭關係--與張達明再議家暴條例

在短短數月間,修訂家庭暴力條例的爭議愈演愈烈,但教人遺憾的是,爭議的焦點竟然不是如何才能更有效地保障家暴受害人,而是如何界定家庭關係的問題。極力反對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暴條例的黃成智和梁美芬議員,究竟是希望只改一字,還是要因應概念的轉變而大幅度修改條文,抑或堅持另立一條新例,目前為止似乎仍未十分清楚。在此情況下,張達明教授較有條理的文章(〈《家庭暴力條例》修訂的出路〉,明報200919 日),無疑令我們對反對聲音的意見更清楚,值得我們細細咀嚼。
張教授在文中提出了一連串疑問,表示政府未有就「同性同居關係」 下普遍認可的定義,甚至還提問「是否只限於有親密性行為的同性同居伴侶?若兩同性戀者只選擇共同居住及親密擁抱而不進行肛交或其他侵入性的性行為,是否又算在內?」由專於法律的張教授提出這些疑問難免令人感到錯愕,他沒有理由不知道,《家庭暴力條例》中由1986年已存在的「男女同居關係」,不必然需要以「性關係」作為界定原則。如果「男女同居關係」不需要,為甚麼還要問「同性同居關係」是否需要?難道僅僅因為是「同性」而非「男女」,便需要格外嚴格的界定?很多反對同性戀人士,往往一想到同性戀者,便立刻想到同性戀性行為,然後立刻想到肛交。筆者只擔心同性戀者在張教授的眼中會不會只是一些有不正常情欲的怪獸,所以令張教授難以想像有愛無性的同性同居關係,因而影響了其專業判斷。

其次,張教授認為條例第2 節的條文「本條例適用於男女同居關係,猶如適用於婚姻一樣」,

如加上「同性同居關係」,很易被公眾理解為政府承認同性同居關係猶如婚姻,這種推論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按照大部份反對聲音的思路,此條文的修訂會令公眾誤會政府承認同性婚姻。那麼,為甚麼這二十多年來,卻無人誤會「男女同居者」有權申請公屋、綜援,又無人誤會「男女同居者」一旦分居,可以如離婚一樣向對方要求贍養費及平分資產?事實上,「猶如」不過是as it applies to的意思,此條文的解釋範圍亦僅限於家暴條例。加上,政府已不斷強調是次修訂「僅為針對家庭暴力的個別和獨特情況而提出, 政府不承認同性關係的清晰政策維持不變」。張教授熟讀法律,難道仍如黃梁兩位議員一般,擔心此條文的小小修訂會延伸至《婚姻條例》?

最後,張教授建議將保障範圍擴闊至所有同住人士,可能出現的不合理問題則交由法庭斟情處理,可以避免爭拗又成其保障之效,何樂而不為。筆者認為,如果範圍愈闊愈好這種說法正確,何不將保障範圍擴闊至任何人士?反正若有不合理之處,也可交由法庭斟情處理。張教授指「同住仍是決定條例保障範圍的主要元素」,其實這只不過是因為張教授始終堅持狹窄的「家庭關係」定義,即只是指直系及延展親屬。如果此說正確,自1986年開始便包括了「男女同居關係」的《家庭暴力條例》,豈非廿多年來都是一場誤會,早應該另立《同住暴力條例》來處理「男女同居關係」?那麼為何《家庭暴力條例》廿多年來無人質疑?很明顯,家庭關係不必然是婚姻的延伸 ,而「男女同居關係」早已被社會理解為其中一種家庭關係形式。異性同居伴侶作為家庭關係形式相安無事,同性同居伴侶作為家庭關係形式便大呼小叫,這不叫歧視叫甚麼呢?

這個社會上總有些人視同性戀者如洪水猛獸,彷彿只要同性戀一旦與「家庭」扯上關係,傳統家庭價值便會分崩離析。其關注程度之熱烈,動員能力之厲害,差點令人以為同性戀的「破壞力」足以與以色列轟炸加沙造成的家破人亡相比。婚姻和家庭是兩個概念,家庭關係和同住也是兩個概念,如果我們能寬容一點看待不同的家庭關係形式,香港社會一定會更美好和諧。

明報,14-01-2009

三國志之非攻篇

筆者縱橫光榮三國遊戲已十餘年,爆機經驗卻是屈指可數。無他,主要因為統一之心並不強烈。統一被理解為正常狀態或理想目標,不過是以朝代政權為中心的歷史 教科書告訴我們的觀念。對庶民來說,政權易替其實未必對生活有很大影響,尤其在亂世之中,和平安穩無疑比君主姓曹還是姓劉更重要。

所謂兵凶戰危,不戰而屈人之兵當

然是上上之策。對筆者這種偏向謀略和內政,自以為仁義之師的玩家,治國用兵的綱領一直是「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因此總是寧願花大量時間,嘗試以不同的非暴力方式來擴張勢力。總結多年經驗,招數大抵有三。

第一招自然是勸降。舉凡劉璋、劉表、張繡、公孫度等弱小勢力皆可嘗試,但大牌君主如曹孫二姓,往往異常倔強寧死不屈。筆者好幾次以十倍兵力圍堵曹氏孤城,他不降就是不降。無心於發展外交指令的光榮,似乎也不鼓勵玩家以此法去敵,三國志發展到後期勸降愈見困難,已慢慢淪為一種裝飾。

第二招可名之曰「周公吐哺,天下歸心」,也就是:錄用。只要配合「流言」使用,小者錄用將領得一隊兵,大者錄用太守取一座城,既不必大動干戈,又可保一城之財糧及設施。只是碰上忠誠低的太守需要機緣,有時無法強求。

相比前兩者,最後一招才是橫掃千軍無人能敵的終極殺著。方法很簡單,先創造一個新武將,將壽命設定至99,選取最後一個劇本,然後慢慢等。三國志的武將數目始終有限(尤其在前期的版本),等得全世界都老死得七七八八,一座座空城自然是予取予求。這無法不令人想起《射鵰英雄傳》中,周伯通講述的九陰真經故事。不過玩到這個層次,是否擴張勢力已經不再重要了,最後又回到最初的問題:又何必強求統一呢?

明報 26-10-2008

以保護之名——政府理解性事的邏輯

近日政府終於公布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諮詢文件,蘇錦樑副局長不斷重申「今次諮詢不作任何前設」,但世界上存在不含任何前設的諮詢嗎?或許,是次諮詢可能沒有加上新的前設,但政府對性事的態度,卻一直是有許多前設的,有些還非常荒謬。

性愛即淫褻 裸體即不雅

現 時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當中最顯眼的前設,就是對性的態度。任何書刊照片只要內容包含描述性愛,便可能被劃為淫褻及不雅,判斷的標準主要視乎有 多露骨,而非內容是否包含性別平等意識或鼓吹迷思等等。結果是,一些在意識上包含強姦迷思(rape myth)的電影(如指被強暴的女性最後會感到愉悅)只要鏡頭遮掩得宜,很可能只是二級,但一對好端端的夫妻大大方方地魚水交歡,卻可能被劃為三級。
由 此可知,政府和一些支持加強管制的論者,其實都抱持某種本質論(essentialism),就是:性愛即淫褻,裸體即不雅。內容是否惡意貶低某一性別? 有否加深歧視或鼓吹迷思?要「飛帶」查看成人影片的審裁員哪能顧及這些問題?性的問題被無限放大,支持他們這種本質論的理據無非是:保護青少年免受色情物品荼毒。

走出保護和損害的二分

色情物品會荼毒青少年嗎?答案往往已成為討論淫審機制時不證自明的前提,彷彿不需要討論。問題是我們誰人沒有在成年前看過AV? 當中又有誰因此被荼毒了?如果認為色情物品必然會荼毒青少年,便請提供令人信服的研究和證據。如果沒有,政府便不能完全無視青少年接收性資訊的權利。最重 要的是,如果青少年連裸體都不能看,我們還談什麼性教育?這真是保護青少年嗎?還是損害青少年接收性資訊的權利?

在政府和一些仁人君子的 眼中,青少年好像真的只是一張白紙,不會思考也沒有分析能力。香港的合法性交年齡為16歲(已比內地的14歲為高),觀看成人資訊卻竟要待到18歲。學校 沒有空間教,法例又禁止,將性事弄得如斯神秘,好吧,如果青少年的確對性事無知容易受人誤導,那又是什麼政策造成的?

性罪犯都有戀童癖?

無獨有偶,本月底諮詢期完結的性罪犯名冊建議,同樣以「保護青少年」之名推銷邏輯不通的法例。文件建議為阻止戀童癖患者利用其職位侵犯兒童,將應徵者的性罪行紀錄告知僱主或家長。建議看來很合理,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啊,誰人會反對?

不過建議中羅列的「性罪行」,卻竟包括「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等等與戀童無關的法例。即使是似乎較為相關的「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也難免令人 納悶,觸犯此法便等如是戀童癖患者嗎?如果犯者不過是年長一兩歲的青少年呢?其實,一個人是否有戀童癖以至侵犯兒童的傾向,至少應交由心理學家作評估,而 不是由該人有什麼刑事紀錄而決定。現在諮詢文件中的邏輯,無異於認定犯了傷人罪的人必然有暴力傾向,這說得通嗎?

由此可知,此建議不過是以「保護青少年」之名,對性罪犯行二次懲罰之實,同時加強了社會的性恐慌。為了維護所謂道德禮教標準,諮詢文件內連小學生都明白的邏輯錯亂,似乎都可以不顧了。在香港這個性壓抑的社會,真是什麼怪事都可能發生。

明報 22-10-2008

光榮三國志的女子

在光榮《三國志》的男性世界裏,女子不只少,還往往有姓無名。不是鄒氏糜氏夏侯氏,就是小喬大喬吳國太,大多只能以男性附屬的身分出現,能夠成為武將的更是絕無僅有。唯一例外的只有會飛刀的南蠻族祝融女士——看來只有未受「教化」的異族人形象,才能與舞刀弄槍的女性相配吧。

然而,自從光榮另一系列的產品《真三國無雙》製作出愈來愈多三國女性人物,情况便開始有了轉變。動作遊戲講求華麗,自然少不了女性胴體——當年《拳皇》中不知火舞的乳房晃動便是一時佳話。無論如何,光榮的三國想像的確由此突破了所謂「歷史真實」的限制,不單貂蟬黃月英俱可上戰場,還創作起空想的女性人物,如馬超之妹馬雲騄、呂布之女呂玲綺、張飛之女張星彩。

有趣的是,這種商品化潮流引起的動作遊戲女性想像,竟然還慢慢滲透入作為戰略遊戲的《三國志》。自《三國志IX》開始,孫尚香正式成為武將,馬雲騄則為隱藏武將。到了《三國志XI》,孫尚香、馬雲騄、呂玲綺皆成為可登用的武將。除此以外,《三國志 XI》還發掘了更多史書有載或民間相傳的人物,如張春華、辛憲英、鮑三娘,當然還少不了著有《悲憤詩》和《胡茄十八拍》的蔡琰。光榮甚至更史無前例地加插了假設劇本「女流之戰」,讓一眾女性人物成為君主逐鹿中原。

在男性的歷史敘事下,有多少女性湮沒在所謂「歷史真實」之中?如果嫌重構歷史太艱難,我們至少可以從重構想像開始。不過,或許也不必太過褒揚光榮。《三國志XI》的結義制度十分古怪,明明兩個女性義結金蘭,都要說成是「義兄弟」。看來在歌頌男性氣質的世界,姊妹情誼(sisterhood)還真是不容易得到確認呢,怎不氣死人也麼哥。

明報200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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